河中府的皇庭,基本上是不接這些普通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,更多是將精力放在司法解釋和完善條例方面。
而目前最為棘手的,就還是鄉法一事,這不是一件小事。
而上回商談過後,導致鄉村勢力開始分裂,這一視同仁,令很多人都無法贊成,但也有相當一部分人是支援的。
這種分裂是在張斐的意料之中的,他就是要瓦解部分鄉村勢力,以便於讓公檢法進入鄉村。
今日範鎮再引陸曉生來到皇庭,與張斐商談此事。
“藍田鄉約?”
張斐略顯詫異道:“這藍田縣不是歸京兆府管轄嗎?”
範鎮道:“不錯,但是此鄉約乃是藍田縣呂氏兄弟所創,故我們將其命名為藍田鄉約。”
“呂氏兄弟?”張斐微微皺眉。
陸曉生道:“這主要撰寫人,名叫呂大均,乃是藍田縣的一名鄉紳。”
“呂大均?”
張斐微微皺眉,心道,難道呂氏鄉約?
這《呂氏鄉約》他是知道的,是呂大均兄弟所創,是有別於之前的宗法,也是歷史上第一部 由百姓起草的成文法規,可以理解為人民公約。
可惜很快北宋就亡了,就只是曇花一現,但卻為後來明清鄉村管理制度,打下堅實的基礎,不過在明清時代,那就不是人民公約,而變成官府的法令,是具有強制性的。
範鎮問道:“張庭長識得此人?”
“不,不認識。”
張斐搖搖頭,翻開第一頁,但見上面寫著四句話-——“德業相勸,過失相規,禮俗相交,患難相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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