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此同時,那邊方瑞也將曹評的意思轉告谷濟。
總警署是不可能在這事上面退讓半步的,畢竟這幾日總警署可沒少被人噴,名譽已經受到嚴重的損害。
除非你願意道歉,承認自己的錯誤。
但這怎麼可能?
這要道歉的話,不等於坐實自己違規心虛麼,那還不如上堂爭訟。
但是谷濟他們又不好動用朝中力量來阻止總警署,因為事情是他們挑起的,人家總警署是一退再退,是你們一定要爭訟,他們才應戰的。
這事即便鬧到政事堂,甚至於垂拱殿去,也肯定不會怪曹評的。
這都是你們自找的。
而好訊息是,李國忠他們認為,這官司絕對有得打,張斐想以侵街行為來避免巡警的罪行,是很難的。
於是谷濟立刻又花重金,聘請其餘費明等茶食人為自己辯護。
……
然而,這個峰迴路轉,也令輿論變得混亂起來。
有人支援谷濟,也有人支援總警署。
說到底,還是屁股決定腦袋。
家裡有侵街行為的,肯定會支援谷濟,家裡沒有侵街行為的,肯定是支援總警署。
這與公正是毫無關係,哪怕是支援總警署的,他們也是認為,公共區域的便宜,應該是大家雨露均霑,憑什麼讓你們佔了,我們是一點好處也沒有得到,不如大家都不佔。
……
對於司馬光、王安石他們這些參知政事而言,他們所看到的,乃是一個社會現象,就是這個侵街行為。
這種行為其實已經很嚴重,過幾年就會有大臣上奏提及此事,朝廷也不是沒有整頓過,但往往都是無疾而終,不了了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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