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方不同意,硬讓劉進賠10兩銀子,10兩銀子是啥概念呢,1畝地通常生產的是7石糧沒有加成,7石糧能換來多少呢?他說:這是我自己的田。在他看來,只有把土地還給農民才算得上真正的“農轉非”,而不是所謂的“工轉農”.他是怎麼想的呢?210文,換算成白銀二兩十文,10兩就夠5畝田收割了,何況只毀掉點田土、禾苗。
劉進當然不同意,儘管家境殷實,可這筆錢並沒有那麼多花銷,劉進不願意賠上10兩,於是劉方仗著親兄弟當了縣令,把劉進告上了官。
自古以來百姓不戰而屈人之兵,在縣令劉奉的壓力下,劉進賠上5兩銀子,這件事被監御史無意中看出來,覺得縣令劉奉違背官道、違背一方父母官的名號,特上奏密奏彈劾流水縣知縣劉奉利用職權欺壓百姓!
秦辛卻批:退還劉進4兩90文,罰沒劉奉3個月俸祿!
“皇兄,為這一點錢財,嚴懲一郡之長豈不是件好事?”在我的記憶中,秦辛是個非常嚴厲的人:他經常用“鐵面無私”來形容自己。然而,就是這樣一個嚴厲的人卻在一次事故後被撤職了。秦辛有為否。
五兩銀子,豈不是斬殺劉奉嗎?劉奉本是一個頗有能力的人,他不僅能治理好地方,還曾參與平定過叛亂,所以當唐肅宗即位時,他被任命為宰相兼兵部尚書。劉奉雖有利用職權之嫌,卻尚未提升到罷官斬首之程度,而這時確有劉進之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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