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日,富弼與曾公亮就拿著抗敵捐的條文來找狄詠了。
兩人眉目微皺,依舊是富弼來說:“狄相……此事吧,不能說不好,只能說不妥……”
老好人曾公亮立馬接道:“倒也不是說錢的多寡,千畝十貫,著實不多,就是吧……不免教人擔憂,此例一開,往後但凡朝廷缺錢,都變著名目找……富戶徵錢,所以,朝中頗有微詞……”
曾公亮這話是說到點子上了,收稅這件事,就得一視同仁,乃至至少表面上要一視同仁,哪裡有專門找有錢人收的稅?
那以後,不用收稅了,直接找豪門大族要,豈不更好?
豪門大族能是冤大頭?誰會覺得自己積攢一點家產是容易的?誰不覺得自己的錢,都是靠自己努力與智慧賺來的?
所以,你是窮人,你活該!誰叫你不讀書當官?誰叫你爸爸爺爺祖上不讀書當官?
這道理,有一點道理,但不多。
很少有人覺得自己有錢有產,是因為先有這個國家安定,很少有人覺得自己有錢有產,其實就是這個國家較大的股東,應該對這個國家負有較大的責任。
直到亡國之時,一切成了泡影,只怪當兵的不戰死,只怪高層無能,就是沒有人怪自己沒有盡到責任義務。
這不是什麼狄詠的覺悟,這是此時此刻狄詠作為“最高權力”的代表,維護整體利益的高度認知!
狄詠頭一點:“我知不妥,其罪在我,若是何人有異議,教他來尋我便是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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