還是富商被劫殺的那件事。
大丫知道,知道富商的家人很有很有很有錢,若是她找到這家人,給他們提供真兇的名字,他們會不會給錢呢?
一定會給的!
一千兩銀子對這樣的人家來說不過九牛一毛。
只是富商的家有點遠,垮了州府,她一個人千里迢迢地找去人家會不會把她當成同夥給抓了?
這個選項讓大丫給否決了。
想了想,大丫決定從劫匪身上下手。
她知道分錢分得最多的劫匪頭子躲在臨縣裡的窯子中快活逍遙。
劫匪再兇狠,她只要說證據在她手上,她要是有個三長兩短這些證據就能立刻呈現在知府老爺的案頭上,想來給那劫匪一百個膽子他也不敢殺自己。
況且她根本就不用自己出面,只需要讓幾個乞兒給送送信就行了。
大丫打定主意之後,就跟家裡說她要去臨縣幫柳文才找書,柳文才答應給她五十兩銀子的跑腿費。
五十兩銀子呢!
袁家人自然是樂意的,於是便讓袁老三陪她走一趟。
大丫的計劃進行得很順利,袁老三對她言聽計從,她讓袁老三在客棧等,袁老三就在客棧等,反正有好吃的好喝的。
在家吃不上的肉出來侄女兒都買給他吃。
侄女兒果然比親兒子還好。
犯案之後一直窩在窯子裡逍遙的麻春生,外號刀疤麻的劫匪頭子忽然收到一封信。
可惜他不認識字兒。
幸好窯子裡的媽媽是認識字兒了,刀疤麻就將信給她:“娘希匹的,老子不認字兒,誰她孃的給老子寫信,真是吃飽了撐的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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