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整個晚上都貓在倉庫裡,我一直在琢磨怎麼讓這幾百斤金屬發揮最大效用,琢磨怎麼讓軍隊發揮更強的戰鬥力。
說實在的,先前要是有攻堅的防具,我們不至於來回付出二十多人犧牲的代價。
不管怎麼說我也有些難過,攻打九十多人的烏合之眾,還是一幫草寇。我軍竟然喪失了那些多優秀的戰士。
作為指揮官,我個人難辭其咎,初戰雖然告捷,但我一點也沒對自己這個軍團長感到滿意。
我軍需要盾牌,至少得讓衝鋒陷陣的將士們不至於暴露在敵人的漫天箭雨裡,步兵需要全力減少傷亡。
而我們的騎兵需要更強的衝擊。要以最小的代價分割並衝散敵人,在戰場區域性營造無數五對一乃至十圍一的運動包圍戰。
當然,打完就跑,繼續擾亂其他敵軍的秩序。
騎兵就不是用來跟人家一對一單幹的,能這麼用那就是愣頭愣腦的庸才,真拿一百個騎兵去衝擊一百個騎兵嗎?
乍看之下,有人認為殺死對面一百騎兵很賺。但倘若自己也損失了一百人。這有什麼收益嗎?
從對手的角度看,你這會或許失去了全部的騎兵,也就是機動力大為損失。他大勝了,於是可以使用更多聲東擊西的計策,讓你必須付出更多力量防禦。
騎兵的武器需要改良,必須要為他們的武器增加強度。
如果這樣的改進可以讓一群騎兵多殺死二十個敵人,就是最成功的改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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