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官的一聽,感覺事兒挺難辦的,這村改鎮這他媽至少要省委批准,很難弄,不過身邊也有人說,這只是為了壓住邪氣,且給他叫著一個名字就行了,至於是什麼村還是鎮,就當是他自己的老名字罷了,誰也不會在乎,當官的人一聽,也算是個辦法,就當他之前就是一個鎮,不是村得了。
就這樣,外來的人進入鎮內恢復了生產,算是十分太平的生活了下去,而和尚就在村內的一所破廟中居住了下來,帶著小孩一起做飯一起幫助村民生產,每當無聊的時候就給小孩子說起當年發生的事情。
對於那全村人一夜暴斃的事情,和尚是花了十多年的時間才弄清楚,按著自己調查的結果,這也弄出了一個故事。
那是二狗子太懶了,家裡吃喝拉撒都沒了,只能帶著自家的媳婦去盜墓,開始去了幾次還得手了,後面可能是遇見了什麼問題,自家的媳婦就沒出來,自己可能也被詛咒了,按著自己在二狗子家裡探索出來的結果,這二狗子是和死人定個條約的,只要將那屍體埋葬在自己村內,之前的事兒一筆勾銷,並且讓他榮華富貴一輩子。
可想而知,二狗子這傢伙是絕對在沒有選擇的餘地之下才同意了,然後花了錢收買了道士,這才將那殭屍挖出來埋葬在村內,至於為什麼要將殭屍埋葬在村內,說白了,殭屍也是一種認為可以自己還陽的東西,說是喝夠了人血可以還陽,自己還能變人的,和尚發現這事兒的時候,開始只是感覺這事兒有蹊蹺,經過村子大屠殺後,才知道這事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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