翌日。
清晨。
惠風和煦,天朗氣清。
因為龐嫣與楊洲之事,東進行程,只得暫時擱置。
尉遲恭留下守護營地。
李君羨昨晚被李二派往了長安城,去調查楊洲之事。
李二,秦牧幾人,帶著龐嫣向桃園鎮而去。
是非曲折,李二是一定要弄明白的。
桃園鎮是桃花城下轄的鎮子,所以距離秦牧他們的營地,並不算遠,只半個時辰便到了。
龐嫣換上了襄城送她的衣服,洗了臉,模樣倒也俏麗。
怪不得那錦衣男子,肯花五十兩白銀與她簽下賣身契,五十兩白銀於尋常百姓家而言,已是一筆鉅款。
桃園鎮因盛產桃子而出名,七月初正是桃子成熟的季節,如今大唐商業發展又迅速,所以前來鎮子中購買桃子的商販不少。
大多都是拉到周圍城鎮或者臨州去賣的,距離越遠,差價越大。
李二望著車廂內的龐嫣,問道:“你家中沒有種桃嗎?你一個弱女子拉扯一個孩子,日子能過到何種地步?”
這一趟,他不光是為了給龐嫣伸冤,亦是瞭解大唐的國計民生,瞭解百姓們的生活,看看朝廷還有哪方面不足之處。
經過一晚上的休息,龐嫣的精氣神恢復了不少,看她這模樣,倒也不像說假話的人。
“回二爺,原本我家是有的,我跟夫君兩人一起經營一個桃園,農閒時他便讀書,我織布補貼家用,養活一個孩子,家裡倒也富裕,後來夫君中了舉,要進京趕考,我一人照顧桃園便有些吃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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