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奇的記事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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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裡,傷兵們都被抬到一片清理出的安全區域,包括我在內。
塔達林狙擊手的子彈打進鎖骨上方從背後穿出來,雖沒傷到任何臟器,也打得皮開肉綻。
更晚一些的時候,我被疼醒了。
麻醉劑的藥效過了,豆大的汗珠往下滾,浸溼了被單。
中彈的地方火辣辣地痛,就像有人把酒精灑在上面,
周圍一片漆黑,我聽到旁邊很多傷員在哀嚎,我也想發洩,
可我不能那樣做,不能給斯巴達連隊丟臉,
不知不覺間,我已經把自己的榮辱牢牢綁在這個集體的旗幟上。
我不再是必須被鞭子驅趕才幹活兒的騾子,而是甘願為了集體吃苦。
榮辱與共,我想,這或許正是軍校教官一直追求的效果吧。
我咬著牙,忍了半宿疼痛,愣是一聲沒吭。
我告誡自己,必須得像個純爺們兒,
斯巴達連隊的戰士不會因為這點兒疼痛就哭鼻子的。
或許是高燒的原因,我開始胡思亂想,回憶都變得有些錯亂。
少年時代,我夢想成為橄欖球明星,持球達陣,讓全場的觀眾為我歡呼,後來夢碎了,
我變得成熟,麻木……不知所措。
經過這些天的戰鬥,我隱約看到了曙光,算不上夢想,也算是前進的方向。
我想,我——
馬庫斯·林奇,
泰拉聯邦公民,
貧賤的礦工之子,
我屬於這裡,
屬於聯邦軍隊,
在軍營,沒人會因為我的臉,或者我的出身而嘲笑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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