攝政王來時靜悄悄,走的時候動靜很大。
在皇宮門口,淳于璟碰見一名百姓要擊天鼓,同時另有一幫人在攔著。
凡是百姓擊天鼓,必然有大冤屈,大理寺必須接案,同時敲天鼓的行為屬於越級上告,所以不管是什麼案情,敲天鼓的人都得先被打三十大板,此乃規矩。
三十大板下來,相當於丟了半條命,年輕人都得臥床三五個月,上了歲數身體不好的人直接被打死都有可能。
今日過來敲天鼓的人,年過半百身形枯槁,三十大板肯定受不住。
攔著他的人並非關心老者的身體,而是不想讓他將事情鬧大,如果不敲天鼓,府衙睜隻眼閉隻眼,若是敲了,那就有些麻煩了。
半百老人終究是打不過年輕護衛,他被死死按在地上,也就是這時,淳于璟從皇宮出來了。
“何人在此喧譁鬧事。”
暮風上前問道,他視線掃了眼護衛身後的年輕公子,手放在身後比了兩下,車伕見狀立馬對車廂內的淳于璟稟告道:“主子,是崔大人家的小公子。”
——崔大人,戶部侍郎,攝政王黨派的人。
“冤啊,小老兒冤啊,我女兒冤啊……”
老者敲鼓之前就準備好了該怎麼說了,他儘量精簡自己的話,怕的就是三十大板之後,自己沒有力氣說太多的話。
現在聽見暮風詢問,他立刻簡潔快速地將自身的冤屈給說了出來。
老者在盛京經營一家鐵鋪,和妻子孕有一女,老來得女的他對女兒極為寵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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