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拿出之前曾警員留下來的筆記本,“沒事,你們不記得了,我可以幫你們回憶,十七年前張曉梅出事的時候,你們可沒在家,而是在村子裡。”
“這不可能!我們根本就沒在村子裡,那個時候我們分別就是在家!”
看著男人激動的模樣,我聲音愈發低沉,“十七年前的事情,你們怎麼記得這麼清楚,再說了,這可是警察的調查記錄,做不得假!”
男人垂頭喪氣,十幾年前,他們的確不是在家,也的確是在村子。
原因很簡單,就是為了去找張曉梅的大爺,拿回被他帶走的那張字條。
“我們的目的僅僅只是為了那張紙條,我們根本就沒有對張曉梅動手,我們和她的死也沒有一點關係!”
“要不然的話,十七年前警察就會查到我們,而且我們當初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。”
按照筆記上記錄的來說,的確如此,可是他們卻忽略了一個人,那就是劉家的兒子,也就是想要娶張曉梅的那個男人。
他智力有障礙,從頭到尾都不在警方的調查範圍之內。
可實際上,當時的劉家一家人都在村子裡。
按照筆記本上面記載的簡短內容來看,就連這個智力有障礙的兒子同樣也在。
我的目光在周圍掃視一圈,“你們兒子呢?我想要見見他。”
婦女慌亂的說道:“我兒子腦子有病,現在就只有八歲孩子的記憶而已,他根本就什麼都不懂。”
“他智力是否在八歲?是否什麼都不懂,這不在我需要考慮的範圍內,作為當時在案發現場的一員,我必須要詢問他相關案件,而且八歲的孩子也能聽得懂人話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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