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條上面,果然有字跡。
字跡是用樹枝蘸著血寫上去的,有一點模糊,不過大概還能看的清楚。
字跡模糊,但其實寫的一板一眼,非常工整,一共八個字。
別再找我,去改命格!
這八個字呈現在眼前的時候,我心裡的感受,又一次翻江倒海,無法自持。
我辨別的清楚,這是我爹的筆跡,肯定是他的筆跡!
雲霧峽是蒙面人失足掉落之處,那隻猴子又是在雲霧峽找到的,現在就算用腳後跟想想,也能明白,布條必然為蒙面人所留。
這到底是怎麼回事?怎麼回事?
翻來覆去看,就這麼八個字,字面意思很明顯,是讓我停止尋找蒙面人,先去逆改自己的命格。
霸王卸甲這個命格,是夠倒黴的,我也巴不得把命格給改掉。可是,逆改命格,那需要本事通神的人才能做得到,我根本不知道去哪兒找這樣的人。
這附近是鄉野之地,必須得到大一點的地方去,才有可能找到能人。
我把布條點火給燒成了灰,現在還是得先去朝天觀尋找老馬,然後跟老馬商量一下。
趁著天黑,我立刻動身,一口氣走出去五六里地,幾支移動的火把,就映入了眼簾。
那是幾個騎在馬上的人,從他們手持火把還有騎行呼號的聲音,我就看得出,那是幾個土匪。
跑在最前面的,是個穿著一身白衣的人。這倒是有點稀奇,做過土匪的人都知道“藏標”,意思就是隱匿身形,雪天穿白衣,夜行穿黑衣。可這人倒好,大半夜的穿一身白衣裳,生怕別人看不見他似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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