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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四十一章 馬奇·卜加勞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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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卜加勞府上的後花園,袁方和馬奇一個坐在石凳上,一個坐在吊椅上,兩人在相隔兩米的距離間展開了一次交談。

夕陽映紅了後花園的水蓮池,綠瓦紅柱的涼亭下,馬奇的側影顯得很卡通,她已經換了一身粉紅色的套裙,潔白的長筒襪,一雙擦得一塵不染的黑皮鞋,大大的眼睛,櫻桃小紅嘴,長得西方女人的身材,卻有一張東方人的臉,袁方懷疑她是混血兒,看上去很養眼。

馬奇坐在吊椅上,側向袁方,臉對向池塘下的蓮花。此時此刻她是很小看袁方的,雖然袁方貴為高官,於她來說毫無相干,她甚至認為,袁方是官是世襲而來的。

“你從英國回來?”袁方開口問,他看過她的名冊,知道她會說漢語。

馬奇沒有迴應,不是兩眼還有活力,真以為她是木頭人。

“你來自英國?”袁方這次用英文提問。

她驚愕地轉過頭來用漢語說道:“你、你也會英文?”

“我還以為你不會漢語呢!”

“對不起,我剛從英國回來,一下還不適應。”她聲音有點顫,分明是在掩飾自己剛才高傲的心態。

“你在英國哪所學校讀書,牛津?劍橋?”

她把雙腳放在了地上,停止了吊椅的搖晃:“我讀的是女子學校。”

“讀了幾年?”

她的臉已經轉向了袁方,並開始欣賞起眼前的男孩:“二年。學的是語言學,副科有數學和天文學以及地理。”

袁方輕輕笑了笑:“你學得還真不少。”

“你也學過?”

“當然。”

“我能請教你一個問題嗎?”馬奇小心翼翼地問。

“可以。”

馬奇捋了一下她那金紅色的劉海:“一隻豹子和一隻獅子進行百米的往返賽。豹子一步行3米,獅一步行2米,但是,豹子跑2步的時間獅子可以跑3步。你說,誰最終獲勝?”

“獅子勝。”袁方脫口而出。

馬奇又是驚愕又是疑惑:“為什麼!?”

袁方道:“獅子與豹子在相同的時間裡都行了6米,表面上看它們速度一樣,但是獅子一步2米,一百米正好五十步可以走完,而豹子走了33步時,只走完了99米,它必須再走一步才能完成最後1米的路程,所以獅子獲勝。”

馬奇興奮得差一點從吊椅上掉下來,:“這個問題我想了好久……”

袁方“忽”地從石凳上站起來,伸手要去扶馬奇。

馬奇臉上泛起了紅暈:“沒事,我沒事。這個問題我想了好久都沒想出來,你一下就說出來了。”

袁方坐回石凳上大言不慚道:“我是這方面的專家,你有什麼不懂的儘可以問我。”

“是嗎?”馬奇的聲調中含有些許的柔情。“那我就不客氣了!”

……

這天袁方與馬奇聊得很晚,當晚他和李元慶住在了廠裡的官斎……

馬奇對袁方是越來越崇拜了,接下來的兩天與袁方是形影不離,袁方不能天天與馬奇黏糊,他有重要的事情要去辦,不得不離開香山澳了。

“我要跟你一起走!”馬奇在袁方面前撒起嬌來。

袁方道:“我當然沒意見,然而……”

馬奇滿臉通紅:“然而什麼?羅密歐與朱麗葉為了愛情可以私奔,我們,我們何況還不用私奔,我光明正大地跟著你,有什麼不可以的?”

“那也要經過令尊的同意呀!”

“我這就去跟我爹地說。”

……

伯多祿·卜加勞沒有大明傳統上的封建思想,他答應了女兒的請求,同時拜託袁方好好照顧自己的女兒,袁方向伯多祿保證,他一定會保證馬奇·卜加勞的安全,並保證一定會娶他的女兒。

為了馬奇,袁方在香山澳又多逗留了一天,這天清晨,袁方帶上馬奇·卜加勞,在李元慶的陪同下坐船渡海來到了香山縣。在去香山的船上,李元慶向袁方介紹了香山縣的大致情況。

李元慶介紹著香山縣,其實也是在為自己訴苦。

“制軍大人,這幾年雖然我們收上來的款項與香山縣的差不多,都是兩千多一點,可是我們香山澳這邊的銀兩一大半都要上交給香山縣,而香山縣每年的存留銀子卻多達一千八百多兩,是我們的三倍還要多,我們香山澳的官員所管的事務卻比他們繁雜多了,也辛苦多了。”

袁方不會偏聽偏信,他對李元慶道:“你說的我都記下了,香山縣那邊是辛苦還是清閒我們實地看一看不就清楚了。”

李元慶撓了撓頭,心想,這個總督還真不是好糊弄的。他接著又道:“香山縣的問題很多,制軍大人的確是要好好地實地瞭解瞭解。”

“你都看出什麼問題來了?”袁方問。

李元慶答:“比如說,他們辦事不力,在香山縣有幾股海匪十分的猖獗,縣衙派人去征討了幾次都無功而返,這些海匪仗強大公然對抗縣衙,每年所走的貨物從不向衙門繳納任何的關稅。”

袁方問:“知縣為何不上報?”

李元慶答:“上報了,然而又有何用呢?”

袁方接著問:“還有何問題?”

李元慶受到鼓舞,繼續接著說。

“比如說,有人身為地方官員,不履行職責就算了,反而與奸商同流合汙,少報甚至是不報關稅,以達到損公肥私之目的。”

“你這指的是誰?”袁方問。

李元慶乾笑道:“我沒有指向任何人,我所說的是普遍現象。”

袁方知道,在香山縣收關稅,是需要海防同知、市舶提舉司同提舉和香山正官三方一齊到現場,對舶船進行丈量,按裝載容量進行收稅。如果說有貪汙行為,那麼只能是三方共同貪汙,否則三人在場的情況下是很難瞞報的,不報就更加不可能了。

如果三人共同貪汙,那麼就很難取證了,除非商家舉報,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,所以袁方也就當李元慶說說而已,他肯定是指不出具體是那個人。

“還有什麼?”袁方輕描淡寫地略過這個問題,繼續提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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