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來他們房間送茶送水的總共也就那幾個人,兩個夥計一個丫頭。
他們是一個一個被喚進來的,其中一個看見紙上的血手印的時候,臉色驟變,腿當時就軟了,晃了一下。
這簡直是此地無銀三百兩,甚至連對手印都不需要了。
“來吧,對一個手印試試。”
夥計站著不動,林怡立刻就走了過去,林怡立刻就走了過去,卷著袖子準備上手。
雖然林怡是個姑娘,但是客棧裡的夥計見人見得多,見她這打扮就知道不是一般的姑娘,是個練家子。
他往後退了幾步,只看見小姜抱著胳膊站在門口,逃無可逃。
林怡道:“這小子叫牧正康,昨天來給我們房間送點心的,說起來我記得,是不是還送了一盤臭豆腐,那味兒啊……說是鎮上的特產,該不是為了遮掩身上的血腥味兒吧。”
點心送臭豆腐其實挺奇怪的,但確實是這裡的特產,也確實好吃,所以就沒多想。只是後來通風散了一會兒味道。
穆正康臉色又是一變化。
林怡抓住他的手,平鋪放在桌上,謝平生拿起毛筆,沾著紅顏料往他手上塗。
雖然也是個大小夥,但是被林怡抓住,一點兒勁兒也使不上來,看那樣子,都快要哭了。
很快新的手印就印在了紙上,眾人一看。
這還有什麼話說,大小,紋路一模一樣。
白越非常慶幸這年代普通的老百姓對於指紋這個東西不太敏感,竟然敢就這麼用自己的手往上拍,這不是把證據送到面前嗎。要是她,至少要戴個手套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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