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事最好就不要摻和了,沒人能證明陳必謙是個清清白白的清官,一旦東廠和錦衣衛將抄家的財產公知於眾,數額較低還算好辦,若是相反,那就保不齊成為第二個“黃豆公”了。
《大明律》規定官員貪墨可是要被剝皮實草的,這是太祖皇帝定下的規矩,連胡惟庸、李善長這樣的股肱之臣都未能全身而退……
他陳必謙膽敢在朝會上跟太子作對,這要是被小太子抓住了把柄,那還不是被往死裡收拾?
陳必謙既無勳貴之爵位,又無外戚之關係,僅憑東林身份,反正這幫大臣是不看好他能鹹魚翻身。
“山東巡撫顏繼祖何在?”
今兒個朝會就從昨天的事情開始吧,這是么雞昨天在蹬景山的時候,忽然想起來的。
“臣在!”
顏繼祖被第一個點名,心裡“咯噔”一下,按理說應該說說陳必謙的事,他被太子拎出來,頓時心裡產生了一種不祥的預感,難不成太子事後反悔?自己該不會這麼快就被重新下獄了吧?是福不是禍,是禍躲不過,現在都站在大殿上了,想縮頭都晚了。
么雞慢條斯理地將自己的所感和盤托出:“昨個下午退朝之後,本宮去煤山散心,不經意間想起愛卿在朝會上提及蝗災之事,本宮心中很是不解,既然蝗蟲危害莊稼,所過之處。作物盡沒,為何山東地方官員不組織百姓撲殺蝗蟲呢?再者說蝗蟲也是食物,最起碼比吃草根樹皮強得多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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