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南星,字夢白,號儕鶴,別號清都散客,北直隸真定府高邑人,明代後期政治家、文學家,東林黨的首領之一。歷任汝寧推官、戶部主事、吏部考功郎中、吏部文選員外郎等職。與孫鑨負責癸巳京察,觸動在朝者利益,被罷黜,此後在家閒居長達二十餘年。被重新啟用後,任吏部尚書,為政期間,革新吏治,整肅朝綱,風氣為之一新。但隨著東林黨人與閹黨鬥爭的失敗,趙南星被革去官職,削籍戍代州。明思宗即位之初,即清查魏忠賢案,為其平反,趙南星去世,享年七十八歲,追贈太子太保,諡號忠毅,世稱‘趙忠毅公’。
趙南星,生於北直隸真定府高邑,少時即表現出過人的天賦,九歲時人稱神童。考中進士,授職汝寧推官,任職期間勤於分內公務,並廣泛交結汝南各界人士,贏得了很好的聲譽。又不遺餘力教授徒弟,培養人才,因其為官廉潔,治理太平,逐漸提升為戶部主事。張居正病重時,朝廷大臣為表順從,都為他祈神,唯有趙南星與顧憲成、姜士昌不參與。張居正去世後,趙南星被調任吏部考功郎中,後稱病回家。
朝廷起用趙南星擔任文選員外郎,任職期間,趙南星上疏陳述天下四大害:官員為謀求官職,而相互詆譭,不務實而務虛,此為“幹進之害”;奸邪小人詆譭忠臣,以致正臣辭職,奸佞得志,此為“傾危之害”;地方按察使選拔州縣官員時,過於隨便,升降過速,且不考察官員的才幹品行,而根據選官者的自身利益來推舉。以致貪墨橫行,民生凋敝,為“州縣之害”;退休大官的權力甚至大過郡守縣令,橫行鄉里,無所顧忌,敢於制裁鄉官的官員卻難獲升遷。此為“鄉官之害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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