趙大佑,字世胤,號方崖,明臺州冠嶼人,入仕後歷任刑事執法、監察諸職,累官至南京兵部尚書、參贊機務,有“持法任職之臣”“真御史”之稱譽,時人贊其“清白之操,持衡之守,為天下平”。
趙大佑,為官三十載,從初授鳳陽推官到轉任廣東道監察御史,後在大理寺、都察院、刑部歷任諸職,終任刑部尚書,始終踐行“體國親民”之念,尤其在監察、理獄、治政中不畏權貴、秉公執法、清正廉潔。
在鳳陽推官任上三年,因“懸斷若素習者,以淑問著聲,薦剡四騰”,被推薦為廣東道監察御史,巡按江西、貴州、南京三地。堅持“務實政而略虛文”,每巡一地都直面問題,盡責擔當,扶正糾邪,政聲頗佳。
巡按貴州,無論地方險易都“一一親歷”,即便是“前官未嘗巡歷處”,也“不憚親臨且不擾民不遺漏”,深入實地瞭解民情。在《按貴奏議》中提出了19條建議,涉及加強教育、從嚴治吏、依律治事、明慎理獄、節支公費、嚴格財政等方面。
趙大佑痛恨貪腐,對以權謀私深惡痛絕,曾道:“夫仕既以食君之祿,君使之,又漁其財,與倉鼠奚異?”又道:“夫盜公家之利而自潤,而又滅其影,在法毋貸。”他懲治了無數貪官汙吏,且執法不阿、不徇私情,甚至棄自身安危於不顧。
在巡按貴州時,他發現宣慰使安萬銓“貪地害命滅事”,致死無辜逾數百,且偷欠糧稅、擅開礦場,牟利鉅萬,已是罪行昭著但依然壓案未辦,於是先下令捕殺安之爪牙張仁、李木,再治罪安萬銓。是時,貴州巡撫劉彭年受安萬銓賄賂,指使他向各衙門發文稱趙大佑招釁尋事,以武裝威逼趙大佑。趙大佑暗中防備變亂,並大義凜然道:“人臣苟利社稷,死生以之,吾何愛一身哉!”安萬銓被逮捕後,趙大佑主動請命審訊,並依律奏請朝廷定罪安萬銓。貴陽人稱趙大佑是“前無所有,卓煢不群,蓋抱究鴻略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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