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俊,字待用,號見素、雲莊,莆田人,歷任雲南按察副使,南京右僉都御史兼督操江,湖廣、四川巡撫,工部尚書,刑部尚書等職。為人剛直敢諫,廉正忠誠,嫉惡如仇,愛才如渴,以禮進退,始終一節,是明成化、弘治、正德、嘉靖四朝的老臣,著有《林見素文集》二十八卷,被收入《四庫全書》。
林俊,初任刑部主事,升任員外郎。一次林俊上書請把妖僧繼曉斬首,並把權宦梁芳問罪,憲宗大為惱火,把林俊打入詔獄中拷訊。後府經歷張黻搭救林俊,也被關了進去。太監懷恩極力營救他們,林俊才被貶為姚州判官了事,張黻貶為師宗知州。當時朝廷中言路久已隔絕,他們兩個這下可說是名震京城,人們為他們編了一句話,說是“御史在刑曹,黃門出後府”。不久因為正月初一發生星變,憲宗省悟過來,就恢復了林俊的官職,改派林俊到南京去了。
林俊因人推薦升任雲南副使,鶴慶玄化寺據說是有活佛,逢年過節這裡聚集了上萬名男女,爭著用錢往佛面上塗貼。林俊下令燒了這尊佛像,所得的捐款用來幫助窮苦百姓償還拖欠的款項,林俊又拆毀了三百六十處濫建的祠堂廟宇,木料都撤下來修築學宮。後來,林俊又升任按察使,調到湖廣去了。在這期間,林俊因為雨雪災異上書評議時政的得失、利弊,又說德安、安陸修建王府以及增修吉王府都工程浩大,耗費億萬錢財,百姓受不了這樣的徵派。所以林俊奏請按照寧王、襄王、德王府的舊例來辦,一切都務必減省,不必使用琉璃磚瓦和白玉雕欄,並請將此訂為律例,孝宗沒有聽從林俊的上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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