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攀龍,字於鱗,號滄溟,濟南府歷城人,明代著名文學家。繼“前七子”之後,與謝榛、王世貞等倡導文學復古運動,為“後七子”的領袖人物,被尊為“宗工巨匠”。主盟文壇二十餘年,其影響及於清初,長於七言近體,但後人也批評他的詩歌為“瞎唐詩”。
李攀龍,其父李寶去世後因李攀龍贈中憲大夫、順德知府。攀龍九歲而孤,家無餘貲,賴母張氏紡織度日,十八歲入縣學為諸生,廩於郡庠。與尚在髫年的殷士儋、許邦才約為知交。攀龍自幼性情疏放,不耐當時書塾中講授的經訓內容和八股文,人目為狂生。
攀龍取山東鄉試第二名,賜同進士出身。此後,歷順天鄉試同考官、刑部廣東司主事、刑部員外郎、刑部山西司郎中,官凡三遷,輾轉郎署,官職閒散。此間,攀龍與王世貞、謝榛、宗臣、吳國倫、梁有譽、徐中行等詩酒唱和,旨趣一致,遂結為詩社。其論詩主張,與“前七子”相倡和,形成一個新的文學流派,史稱“後七子”。他們的文學主張的基本內容,即文主秦漢,詩規盛唐,繼“前七子”的文學復古運動,為徹底改變“臺閣體”統治文壇的局面而鬥爭。李攀龍集中的擬古樂府,是其文學主張的具體實踐。請下載小說app愛閱app閱讀最新內容
李攀龍出守順德,為順德知府,三年任期中,政績卓著,做了一些既有利於鞏固明王朝統治而又給百姓帶來一定利益的事。如請蠲民稅,減輕百姓負擔;政刑寬簡,民無冤情;增設驛站,減輕人民勞役負擔等。其間詩文創作,也取得一定成就,無論贈答抒懷,還是描山摹水,或是關心時政之作,都各具特色。《登黃榆、馬陵諸山是太行絕頂處四首》《春興》等,是這一時期的代表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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