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芳,字孟陽,明代泌陽人,進士。弘治初年移霍州知府,擢四川提學副使,調湖廣。不久,又遷南京右通政,後又遷禮部右侍郎。焦芳以閣臣之首輔佐朝綱,明太祖之後不設丞相,大學士地位相當於丞相,終年83歲。
焦芳,可謂少年得志,平步青雲,官運亨通,但此人卻被後人認為不學無術,在他當編修時,一次大學士萬安和人閒聊,曾說過一句“不學如芳,亦學士乎”。意思是說,像焦芳這樣不學無術之人,也想當學士嗎?後來此話傳到焦芳處,焦芳勃然大怒,說:這一定是彭華在背後算計我,我如果當不上學士,就在長安道上把彭華給刺殺了,彭華聽後非常害怕,連忙將此信傳給大學士萬安,萬安最終不得不進焦芳為講學士。
不久後,皇帝詔纂《文華大訓》,然後在宮中講授,因為其書是彭華等人所著,焦芳心中嫉恨,每次進講,專挑書中的毛病。當時的翰林院崇尚美文,因學士們認為焦芳粗陋無學,個性陰狠,又好背後議論人,因而大家都不願和他交往。後來,朝中有位大臣尹晏被罷免,其兒子與焦芳也同時被謫遷到貴陽任職,焦芳知道這是彭華、萬安的緣故,因而對這二人懷恨在心。但在被貶貴陽不久,憑著焦芳的能力,他很快又被任命為霍州知府。
為了能夠顯示出自己的才華,這一階段焦芳常常上書奏事,以求皇上對自己重用,可惜奏摺都被當時的吏部尚書馬文升等人所抑,這些人都是浙江或江西人。所以,焦芳從這個時候開始在心中對南方的官員埋下仇恨,後來焦芳當政期間,南方人的勢力受到嚴重損傷。這筆賬都被後人算在了焦芳身上。一次是宦官劉瑾認為翰林院的學士太傲慢,想把他們都趕出京城,被當時的大學士張彩所阻。後來,皇上要求編修的《孝宗實錄》成卷後,劉瑾又一次提出讓學士們外放未果,遂將編修顧清等20多人下放到各部、司中。此時,朝中有位大臣欲將其中四人舉薦到某司中,劉瑾發現此四人皆是遷鄉人,而奏章就出在這位大臣之手,劉瑾便以結黨營私之罪讓此四人下了監獄,朝中大臣李東陽力解之,被焦芳阻止,就這樣,這筆賬算在了焦芳的頭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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