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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一章 著《人物誌》——劉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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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邵,字孔才,魏朝廣平邯鄲人,學者。受詔蒐集五經群書,分門別類,纂為《皇覽》。又與議郎庚嶷、荀詵等共同制訂律令,作《新律》十八篇,著《律略論》。魏廢帝時,專事執經講學。所著《人物誌》是古代人才學的集大成之作,其與古代人才學的關係,猶《文心雕龍》之於古代文論,可謂空前絕後的鉅著。以專篇方式討論“英雄”,並在全書其他多篇中也涉及“英雄”,這在中國文化思想史上尚屬首次。劉邵對“英雄”問題的研究及對“英雄”概念內涵的精闢闡釋,具有創舉和系統總結性質,代表了魏晉時代“英雄”研究的最高水平。

在中國思想史上,劉邵首次從語義發生學角度闡釋“英雄”概念。《英雄》開篇指出:“夫草之精秀者為英,獸之特群者為雄,故人之文武茂異,取名於此。”揭示了特選以自然界之“英”與“雄”搭配鑄成“英雄”概念的必然理由。古代人物品格褒詞的語義生成,多遵循“仰則觀象於天,俯則觀法於地”,“近取諸身,遠取諸物”的原則,主要從人和自然兩大方面取法。早期一些人物品格褒詞較重凸顯人的原始本能與獸性力量,而在演化過程中,重視人文進化成為重要趨勢。如“聖賢”概念就特別強調文明化育。而在“聖賢”觀念深入人心的封建時代,“英雄”一詞雖也取法自然,但卻不選取自然界某種具體的植物如桃花、杏花,或某種具體的動物如虎、豹等,而是直接以具有概括、抽象性質的指稱自然的“類”概念,即植物界的“英”——“草之精秀者”,與動物界的“雄”——“獸之特群者”搭配為喻,強調“英雄”就如同植物界與動物界的傑出代表“英”與“雄”可為自然界的最高層級代表一樣,是中華民族最高層級的全面代表的意義。可見,“英雄”概念體現了中華民族特有的天人合一文化心理,是中華民族在征服和改造自然的歷史程序中,超越早期視自然物為恐懼、神秘的認識階段,由與自然的對立關係逐漸走向親和,表現出相當自信的產物。至於“英雄”概念的語義蘊含與現實“英雄”人物往往具有矛盾性,正好說明這一概念的創造者以理想眼光看待“英雄”,期望在“聖賢”概念已趨衰微,無能為力的時代,“英雄”能夠真正安世濟民,創造天人親和、文明昌盛的太平盛世。www.81book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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