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路上,科斯特和馬里奇兩人帶著900手下,專門挑僻靜的小路走。而且,遇到森林就從森林裡走。
他們在舍伍德森林裡混了那麼久,已經變成非常熟練的叢林馬賊了。走森林,即使是沒去過的林地,也不會迷路。當然,也正是因為這個特點,後來兩人成了北美殖民軍的騎兵將領。因為,他們二人擅長帶著馬隊走叢林。當然,這是後話。
為了保密,兩人在經過森林時,倒是白天趕路,夜晚休息。因為,森林裡沒人,不用擔心被人發現。而到了平坦的有人區,則改為半夜趕路,白天則找個小樹林躲起來休息,以免訊息洩露。
這個年代,英格蘭地區總共才300萬人不到,土地開發程度很有限。所以,到處都是森林和樹林。因此,羅賓漢盜賊團的行軍趕路,沒有驚動英格蘭官方。當然,他們的人數規模有限,也難以引起英軍的重視。要是幾千人出動,非得敲響警鐘不可。
900馬匪,這個數字很讓人難受。他不算少,地方守備的民兵很可能打不過他們。所以,儘量別招惹。但900人也不算多,犯不著出動大軍圍剿。所以說,這是一個很讓官府難受的規模。而且,馬匪來去如風,想圍剿,也做不到。不管是當年正宗的羅賓漢盜賊團,還是現在這個山寨的羅賓漢盜賊團,只要鑽進叢林裡,就很難圍剿了。至於放火燒林?英格蘭氣候那麼潮溼,一場雨就給你澆滅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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