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眾人幫林腦補的理由,並不算完全正確。火種這玩意兒,他想做幾顆,就能做幾顆。也許蛇王敖得薩的部分精靈核心不好找到第二件,也不是真的沒有替代品可以上馬。
但林可是比誰都還要明白,火種真正價值是在不停改造元素生物,與被改造者建立起靈魂的聯絡後,所得到的成長。假如真的把整個土元素位面給顛覆了,賦予了新的進化方向,那麼火種極有可能成為第二個地母之靈,完全取代第一個的職能。
在這樣的前提下,製造第二顆、第三顆火種,來分薄可以取代地母之靈的第一顆火種權柄,有什麼意義?給自己找事?還是增加火種數量,變相減少土元素生物們的弱點?二桃殺三士的玩法,老家都玩了幾千年了。要是讓土元素生物們人手一顆火種,豈不是沒有運作的空間。
至於在火種大成之後,自己依舊持有,藉此來拿捏整個土元素位面的存在。嗯,老家有另外一句話:匹夫無罪,懷璧其罪。到時不說覬覦著火種權柄的其他存在,會很樂意找自己麻煩;土元素位面內部也不會太平。
在內外交迫的壓力底下,自己是否有能力頂住。又或者自己是不是有必要花費大心力去頂住?
思考片刻,又看著眾人熱切的眼神,林說道:’借用元素之靈的力量,才是我的目的,掌握火種不是。所以我可以和你們約定,在你們完全履行我的條件後,這顆火種就交給你們處置。而在那之前,由我來保管,確保你們在得到知識的同時,也願意履行和我的約定。這樣可以吧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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