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九龍總區重案a組,林正忠和王遠陽面對面的坐在審訊房裡,對其進行訊問。
之所以是訊問,而不是審問,是因為王遠陽只是以配合調查的名義,被請來警署,而不是以疑犯的名義,被抓來警署。
畢竟香江的法律規定,沒有確鑿證據之前,連疑犯都稱不上,就算有了確鑿證據,在法官沒有宣判對方有罪前,對方也只是疑犯,而不是罪犯。
說起來,好像只是一點稱呼上的小事,但如果真的搞錯了稱呼的話,輕者會被投訴,收律師信,重者則直接會被告上法庭,至少一個誹謗打底。
審訊房隔壁的監控房內,鍾維正坐在監控器前,津津有味的看著林正忠和王遠陽無聲的較量。一個言語刺激,步步緊逼,以勢壓人,一個避重就輕,左顧言它,避其鋒芒。
最絕的,是看似處於下風,弱勢的王遠陽,偶爾現出的眼神,以及嘴角時而彎起的笑意,都帶有微微的挑釁,嘲弄,得意等等的情緒,暗戳戳的勾動著林正忠的情緒,引向他希望達到的方向。
換句話來說,步步緊逼的林正忠,看似一直掌控著主動,實際上,掌控主動的是王遠陽,表現出來的得意,暢快,深意,都只不過是誘導林正忠的手段而已。
看得津津有味,嘖嘖讚歎的鐘維正,面帶著讚賞的笑意,身體向後一傾,靠在椅背上,隨手從口袋裡拿出了一根棒棒糖,撕掉糖紙,塞入了嘴巴,感受著那種帶著果香的甜,縈繞在口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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