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初說的是一週辦理好假釋,一個月後重審,不過假釋並沒有辦理,而是直接在十天後開庭重審了吳世達的案子,並當庭宣佈由於證據不足,吳世達的罪名不成立,當庭釋放。
吳世達表現的很激動,壓抑了很久的情緒,也在這一刻爆發,笑著笑著,就哭出了聲,抱著鍾維正不住的感謝。
至於為什麼能這麼快就被重審?只能說加錢了!由周朝先幫忙和黃庭長溝通,鍾維正在某個基金會投入了一筆一千萬新呆幣的款項,重審的事情就被提上了快車道,圓滿解決。
對於吳世達不住的感謝,鍾維正只是笑著安慰道
“二叔,都是一家人,不必說感謝的,除非你不認我這個侄子!”
吳世達連聲回道
“認,認,認,這麼好的侄子,我又怎麼會不認呢?阿正,聽你的,都是一家人,就不用客氣來,客氣去的了!二叔別的幫不上你,需要用錢的話,二叔還是能幫上忙的,以後只要你有需要,二叔一定全力支援你!你在呆島還沒有車是不是?二叔明天就讓人去給你買輛跑車開,喜歡什麼牌子?什麼顏色的?有什麼要求都可以說,不必和二叔客氣,就當是二叔送你的見面禮。”
鍾維正微笑道
“二叔,車的事情,不著急,我還為你準備了另一個禮物,我想你會很喜歡!”
吳世達一愣,疑惑的看著鍾維正道
“阿正,你已經幫了我這麼大的忙,把我從火燒島放出來,是我這個二叔欠了你的人情,現在還要你送我禮物,不合適的。這這這,禮物,你收回去,二叔是絕對不能收的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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