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俊食言宋險峰,倒也不是故意的。
畢竟黃俊也沒想到——
李東方放著“三家受益”的路子不走,逼的白敏“夫唱婦隨”,以雙方終止合作來威脅他時,卻不料李東方不吃這一套:“終止合作,就終止合作!”
把話放出去,再也無法收回來的白敏,只能退出電子廠。
她在電子廠,可是有30%的股份。
摺合成現金後,那就是老大一筆錢了。
這筆錢,白敏自然不會任由它在銀行裡發黴,肯定得利用起來。
出於“連人帶財我都要”的想法,黃俊就極力勸說白敏,把這筆錢投入亮天集團的分部。
白敏在內地,除了熟悉李東方,就是熟悉黃俊了。
她覺得把這筆錢,投入亮天集團的分部,也是個不錯的選擇。
既然錢都要投進去了,白敏肯定得在分部,擔任重要的職務。
“早知道這樣,前幾天我就不屈尊去找宋險峰了。”
抱著這個想法的黃俊,也就當機立斷,準備委任白敏擔任分部的副總。
這個女人不但是香江十大豪門之一的家主,善於玩黑,經商這方面也是個好手。
關鍵她是黃俊的“未婚妻”!
由她來擔任分部的副總,協助黃俊整合從宋家接手過來的業務,可謂是再也合適不過了。
既然有了白敏這個副總。
那麼黃俊,為什麼還要再聘請宋險峰去分部,擔任副總?
如果宋險峰背後還有四九宋家,黃俊肯定不敢食言。
就算必須得食言,他也得親自登門拜訪宋險峰,把原因解釋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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