待探春、李紈各歸住處時,寶玉也逛得有些累了,打算返回怡紅院歇歇。
說起賈家的“四春”,每個最後的命運都是個悲劇,曾經一次上元佳節的時候,眾人都作燈謎給眾人猜,其中元春所作的爆竹,那是一響而散之物,迎春所作的是算盤,正是“打動亂如麻”。
而探春所作的則是風箏,乃飄飄浮蕩之物,惜春所作的則是海燈,更是清淨而孤獨。
元春現在是貴妃,但如果不出意外,應該會暴斃在賈家被抄家之前。
迎春也十分悲慘,判詞裡便寫得明明白白:“子系中山狼,得志便猖狂。
金閨花柳質,一載赴黃粱。”
所謂的“中山狼”,名叫孫紹祖,迎春在原著中的第七十九回嫁給了此人,然後每天遭受毒打,最終只嫁去了一載,便赴了黃粱。
而迎春之所以會嫁給此等惡徒,完全是因為賈赦欠了孫紹祖五千兩銀子,償還不上,便拿了她這位公侯小姐抵償!又是賈赦……這兩天裡,寶玉已不知聽聞了多少與賈赦有關的骯髒事。
於是他此時便突發奇想,是否能讓賈政與賈赦進行分家,省得受他們那邊牽累?
嗯……此事只要有賈母在世,應該是沒人敢提的,不過賈母若是歸西了,卻未嘗沒有可能……賈家“四春”中,年紀最小的惜春最後的結局是出家做了尼姑,看起來似乎是最好的了,但仔細一想,堂堂公侯之女,卻只能選擇與青燈共度一生,又是何等的悲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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