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鐵匠見羅成對這些很驚訝,便覺得他是個富家公子不解民間之苦。
“正好我約了王牙子一會談事,你要有興趣就一起去瞧瞧。”
羅成於是便滿口應下來,他還真想瞧瞧這典妻究竟是怎麼回事,倒是魏徵,似乎對這些並不是完全不清楚。
“其實南北朝時便有了質妻。”
質妻與典妻還是有些不同的,按魏徵的解釋,質妻算是抵押的一種,有些人比如欠了債之類的,沒錢還,於是便把妻子拿去抵押,甚至有借錢的時候就把妻子拿出來抵押的。剛開始的時候,這些質妻,還僅僅是抵押物,要到沒錢還的時候才會被債主收走發賣。
到了後來,慢慢的質妻就變了性質,有人乾脆把妻子拿來臨時轉賣給別人為妻,從中賺一筆錢,幾年到期後再收回來。畢竟,以前那些債主收了質妻後也是賣給別人為妻賺錢的,那還不如直接賣,還沒有了中間人賺差價。
於是質妻就變成了典妻。
再一路發展到瞭如今,典妻已經有了一套預設的規矩了。
一般情況下,典妻居住於典夫之家,典期之內不得與原夫同居,甚至不準回家照顧自己的小孩。
而在典期內所生子女,歸典夫所有,當然,也有些人約定,只男孩歸典夫所有,跟典夫姓,進入典夫宗譜,繼承典夫財產,一般典期也就三到五年,越長的越少。
“朝廷怎麼允許這種情況發生呢?”
羅成問。
魏徵笑道,“民間有許多事情,雖可稱為陋習,但卻也有其產生的原因。南方多典妻,北方則還有拉幫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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