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們是在凌晨兩點接到的報警,出於眾所周知的原因,沒有人願意來伏牛賓館惹是生非。
但是報警者說,他聞到了血腥味兒,懷疑發生了兇殺案。
兇殺案那就必須要重視了,尤其是在伏牛賓館——這裡住宿的人非富即貴。
可就算這樣,這個責任也很重大,警察們想要知道報警者的身份。
報警者就是不說身份,說我怕報復,而且連續撥了三回妖妖靈,說我錄音啦。
有警情不出警,這會有大麻煩,所以警察們四點多的時候,打著哈欠過來了。
結果一到賓利車旁邊,大家就聞到了血腥味兒,甚至看到了血水在往下淌。
這就啥也不用說了,伏牛賓館的保安配合警察,先去司機和秘書的房間,把人拎了出來。
後備箱開啟,見到一具赤luo的男屍,原本憤憤不平的司機頓時傻眼,“這不可能啊!”
警察們也希望不可能,但是這不現實,反正一條人命,就活生生地擺在這裡。
他們上去找譚總的時候,秘書攔了一下,說今天市裡有重要招標會,要走招拍掛程式,幾十個億的生意,你負不起這個責。
按一般的小說來說,市裡相關的幹部,這時候就該出現了。
但是非常遺憾,鄭陽沒有這樣的幹部——嚴格來說,是所有的相關人員已經避嫌了。
那麼,警察們敲開譚總的房間,瞭解相關情況也是必然了。
至於說那兩個赤身luo體的小姐姐,大家直接就無視了——整人的話,可以用這一套,但是我們真不是為這個來的,我們是要調查命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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