距離縣衙最近的一個小餐館內,一身捕快服的項央和傅大春湊了一桌酒菜,酒釀花生,爆炒腰花,紅燒鯉魚,再有兩大碗白飯,香噴噴的,惹的人流下口水。
此時距離項央第一天當值已經過去五天時間,縣衙的效率很高,小刀會該抓的抓,該判的判,解救出的婦孺也紛紛歸家,至於之後怎樣,就跟官府沒什麼關係了。
項央在這個破案過程中立功最大,除了縣衙賞賜的二十兩白銀,藍大先生送出的拜帖和百兩紋銀,還有就是得到各個捕快的認同,躋身其中,不說打成一片,也不會被當成萌新小白被人欺負。
當然,他也不可能讓所有人都喜歡,比如劉豐還有幾個年紀輕輕也做到捕快的年輕人,對項央的態度就很一般,或者說有些惡劣。
“項大哥,我就不懂了,劉豐要不是靠著你的訊息,能立下那些功勞嗎?幹什麼成天吹鬍子瞪眼的,看著真不爽利。”
往嘴裡丟了一顆花生,嚼的咯嘣脆,傅大春臉色有些泛紅,頗有些不忿道。
他自己是沒什麼本事,既不能打,也不能查案,這一點他承認,要是自己受了氣,也就罷了。
但項央可不同,在他眼裡那就跟唱戲裡的主角一樣,早晚要有大出息的。
今早居然受了劉豐的氣還不還以顏色,在他看來有些難以理解,甚至感同身受,有些憋氣。。
事情的起因是今天城西出現一個姦殺案,王英本想帶著項央和另外幾個年輕捕快前去辦案,不過劉豐毛遂自薦,把項央換了下來,所以項央就成了一個閒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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