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了找不到屍體,以及符合特徵的失蹤者之外,這件案子還出現了不少疑點。
比如,嫌疑人農志發在回憶錄裡聲稱,他於1999年9月,在朝海市某電影院外面襲擊了一名女受害人,將其打暈。
隨後,他將受害人拖至野外,實施了強尖及殺害,隨後就地掩埋。
記錄裡顯示,這名女子身高一米七,穿著棕色風衣以及紅色高跟鞋,女人的隱私部位,還有一塊梅花狀的胎記……
隨後,王燦找遍了當初的失蹤記錄,也沒找到附和特徵的失蹤者。
可奇怪的是,透過搜尋和比對發現,農志發所描述的作案經過,卻和位於海豐市西南街區的一件失蹤案極為相似。
在這起案子裡,時年23歲的歌廳服務員聶某,於下班之後失蹤,至今下落不明。而聶某的衣著打扮,幾乎和農志發的描述一模一樣。
甚至,透過家屬證實,該女子的隱私部位,的確有一塊梅花狀的胎記。
然而,聶某失蹤於1999年8月份,比農志發描述的時間早了一個月。
而且,海豐市距離朝海市有170公里,王燦不得不懷疑,可能是農志發記錯了時間和地點。
在海豐市失蹤的這位聶某,才是農志發在《殺人回憶錄》裡所述的那位受害人。
如此一來,關於埋藏屍體的位置更加成為了一個謎,如今根本無從找尋。
另外,透過對農志發所在的監獄獄警以及獄友的詢問,也出現了諸多疑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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