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了點野果果腹,又在叢林中休息一夜。
第二天一早,他們踏上了歸程。
說起來,天氣還是有些冷了,後半夜下了場霧,早上霧氣也沒有消散,能見度不高。
但是大家都沒有抱怨,反而欣喜不已。
有霧氣,能見度低,代表他們被克里人發現的機率也低。
至於嚴寒,對眾人的影響反而不大。
他們是什麼人,皮草公司的獵人與皮匠,缺什麼都不會缺穿的。
林耀穿著一身由熊皮製成的皮衣,這是營地的工匠幫他做的,針線活可能不如城鎮裡的裁縫,用來保暖卻足夠了。
其他人也是一樣,泰勒叔侄穿著鹿皮大衣,霍克更是有件狼皮斗篷。
混的最差的無名皮匠,都有一件厚實的河狸外套,想要凍死他們可不容易。
“停下,前面有炊煙!”
走了一個上午,中午的時候霧散了。
林耀一行人站在山上,遙望著遠處的炊煙,因為距離太遠,看不清什麼。
大概能判斷出,煙霧位於十幾裡之外。
當然,望山跑死馬,這裡群山環繞,十幾裡的山路能讓人走小半天。
“應該是克里人,只有他們敢明目張膽的生火!”泰勒站在旁邊說了一句,隨後又道:“看克里人的位置,格拉斯他們應該也在前面,我們大概相距20裡山路,也就是6小時的路程!”
相比留在後面的第二梯隊,格拉斯他們這些第一梯隊的成員,因為克里人的追趕行軍速度更快些。
克里人距離他們十幾裡,格拉斯他們就要在這個距離上再加幾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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