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說這長公主也真是個狠人,反應是真快,這頭有人回報說一個擊鼓鳴冤的女子被射殺了,然後薛毅的一個小廝徹夜未歸……那頭她就強行讓薛毅在罪證上摁了指印兒,然後作人送上朝堂。
至於這些個罪證自然不是薛毅自己抖的,而是長公主這邊兒的記錄,薛毅這些年乾的這些事兒都在她的眼皮子底下,她不管薛毅,不代表不弄清楚薛毅到底再幹啥。
像薛毅這樣能利索拋棄髮妻的人,長公主自然是要抓些把柄在手中的。
有了罪證,過場就不用走了。
皇帝當場判處薛毅斬立決,大長公主管家不嚴,擼去大長公主的封號,降為普通公主,這大長公主和普通公主別看都是公主,中間的差距可是海了去了。
另罰俸三年,去廟裡帶髮修行,什麼時候贖完了罪,什麼時候再回來。
這下子就將長公主從權利中心徹底排擠了出去。
再判大長公主府拿出十萬兩銀子來,賠償這些受害的女子,若還活著的,從窯子裡解救出來,按照她們的意願,或是歸家,或是立女戶,或是修庵堂容身,由她們自己選擇。
若是已經死了的,就賠償她們家人撫卹金。
名單上的人實在是太多了。
因為怕背後的推手掌握著切實的證據,大長公主根本就沒敢在名單上做手腳,這一串名單拉下來,足足有六七十人之多。
真真兒是駭人聽聞。
讓公主府出十萬兩銀子,攤下來一個人能賠一千多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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