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是調查,那種有人給下套的感覺就越是強烈。
不過問題在於,這是一種感覺,並不能作為翻案的證據。
就拿剛剛郝少爺說過的疑點舉例,在偵查的時候確實是一個調查方向,可當在審判的時候,這個疑點根本不算疑點。
因為人家確實有那麼巧的可能性,剛好郝少爺去的時候沒有客人安排。
也就是說,想要翻案,需要切實的證據,單憑疑點就想翻案肯定是不可能的。
想到這兒,林天賜突然一愣,隨即又追問道:
“你確定你喝多了的時候,被害者,就是書儀扶著你到床榻那邊歇息了?”
郝少爺不知道為啥林天賜確認這個,但也很肯定的點點頭:
“之後發生了什麼我就不知道了,但這之前我記得很清楚。”
“林公子,這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嗎?”
當然有奇怪的地方。
根據現場勘查,被害者是在八仙桌附近遇害的,因為桌子正對著大門口,用來遮擋視線的屏風上有噴濺狀的血跡,屍體又是在床上發現的。
根據血跡與腳印判斷,被害者在遭到攻擊後朝裡屋逃去,但最終被兇手追上,死在了床榻上。
可郝少爺說他很清楚的記得自己被扶到床榻上休息,這就代表遇害地點不對勁。
假設,有人命令被害人給郝少爺下了某種發狂的藥,導致他六親不認失手殺了被害者。結合剛剛郝少爺的證詞來看,應該是在床榻附近遭到攻擊,被害者如果沒有當場斃命的話應該是往外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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