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處置武器成了李安頭疼的問題。
不管是狙擊步槍還是手槍,李安都不可能將它們隨時帶在身上,光是地鐵安檢那一關就過不了。
把它們遺棄也有些不太現實。
李安敢保證自己以後還有需要用到它們的時候,必須提前為未來做好準備才行。
現在武器被藏在下水管道內,一直把它們放在那麼惡劣的環境下對槍也是有影響的。
再說了,難保不會被流浪漢給撿走。
難不成把槍帶回武館?
李安想了想還是算了,被發現的話很難解釋清楚。
想來想去,李安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房子,那樣的話就可以用來安置自己的武器裝備而不被人發現。
幾天前李安剛剛敲詐武藏樹下二十萬美元。
聽起來這筆錢很多,實際上想要在洛杉磯這樣的大都市裡買一座房子是根本不可能的。
況且,對房子的要求還得很高才行,至少不能離自己上學的地方和武館太遠。
否則的話就失去了應有的作用。
唯一的辦法就只有租了。
李安最後下定決心去租個房子來用。
回武館之前,李安在路邊的報攤買了份報紙,翻看了上面租房資訊,卻沒有一個令人滿意的。
吃飯的時候,鬍子注意到了李安買回來的報紙,好奇地問:“小安子,你看房產資訊幹嘛?
怎麼,難不成你還打算搬出去住?”
不給李安說話的機會,鬍子就板著臉接著講了起來。
“小安子,我答應過你父母要照顧你的,你安心的在這裡住就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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