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婚書底下的落款,夏遠攀崩潰的嚎啕大哭。
那正是夏琳母親的名字。
他沒想到十幾年沒訊息,生下夏琳後就丟下女兒跑了,早已和他們斷絕關係的女人會給他致命一擊。
這還沒完。
婚書底下還是一張婚書。
這張竟是官府發放的,和韓珺手裡的一模一樣,只是名字不同。
這是一張女子十八歲未娶親,官府強制婚配的婚書。
這份婚書是州府發放,韓珺的婚書是縣衙發放,兩張婚書同樣具有法律效力。
但女尊國總共才叄個州,每個州底下至少管著一百來個縣,每個縣又管著數量不等的鎮,多的有幾十個,少的也有十幾個,鎮下面還有村。
這般多人口,每個州州府只有一個,哪可能管婚喪嫁娶這等小事?
雖然州府也有為女子指婚的義務,但他們從未行使過,都是交給下面的縣官去做。
夏琳看著州府的婚書問:
“我不是娶了夫郎嗎?為何州府還會給我發放婚書?”
周金誇張的叫:
“哎呀是嗎?可能路途遙遠,訊息滯後,府衙的人不知道呢。”
“不過你們該知道吧?府衙是縣衙的上級,一切政令以州府為準,包括婚書。”
他看著衙門口滿街的人,笑的張揚跋扈,尤其是對著夏琳和韓珺。
狗腿子適時的上前,聲音尖細:
“按照律法規定,我家周爺才是夏姑娘正經的夫郎,麻煩縣令讓閒雜人等,哪兒來的回哪兒去吧。”
周金故作大方的說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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