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還需從,程立獻計說起。
得曹孟德首肯。程立遂遣心腹,假扮豪商入南陽。商隊中便有呂伯奢之子。而商隊所販,亦是杜康美酒。
大碗喝酒,大塊吃肉,大秤分金銀。乃南陽盜賊之日常。金銀為盜墓所得。酒肉多別處販來。尤其美酒,無從自釀,唯有外購。比起糧商,酒家更易與草莽結交。
商人重利。
窺見南陽盜賊,發丘所得。焉能不動心。又暗中悉知曹孟德私刻“發丘中郎將”、“摸金校尉”,招募盜賊發丘。呂家子更眼熱不已。稍後,曹孟德得薊王私贈五千具裝,心滿意足。絕口不提發丘之事。
然呂家子,卻日思夜想,難以釋懷。稍後,自結商隊,再入南陽。仿鑄“發丘中郎將”並“摸金校尉”印,與先前盜賊頭目,暗中勾結。所謂“一回生,二回熟”。賊酋不疑有他,遂假扮販酒商隊,穿州過郡,無驚無險,潛入芒碭山。
得手後,又將金玉明器,海量銅錢,悉數藏入酒甕。分批運抵敖倉港。存於邸舍之內。若非酒甕沉重,調運裝船時,麻繩中途崩斷。酒甕墜地破碎,乃至明器外露。此事,當真神鬼無覺。
正如不其侯伏完所言,關東皆知,呂伯奢與曹孟德私交甚深,且傳證齊備,往來各地販酒多年,並無差池。故沿途關津,非但無人阻攔,且還大開方便之門。
豈料日防夜防,家賊難防。
呂家子利慾薰心,鋌而走險。又自持有曹孟德為靠山。沿途關津,不敢刁難。更有販運杜康美酒之便。可藏賊贓,不露出破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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