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第一筆稿費
田嬌以為是寶彩華的信件,拿到手才發現是稿費匯款單和樣刊。
她寫的一篇文章被錄用了!
過去的一個月裡,陸陸續續寄出8篇小說,這是一篇5000字小說的稿費。
田嬌的筆名取自諧音,叫甜椒,雖然是新人,但她經驗足,又有文化功底,文章的質量相當高,錄用的是知名雜誌,很厚道,給千字80元的價格,一共寄來400元,同時和她約下一篇小說,又建議她寫長篇連載,順利過稿的話,最低千字80元起,最高千字500元。
田嬌喜不自勝。
果然,千禧年前後數年是實體書刊的天下!
“是稿費!”她告訴田爸和田媽,“我看到雜誌上有徵稿啟事,就寫了幾篇文章寄過去。”
她在小學期間就經常在日記裡寫童話故事,也愛看電視、看古今名著等課外書,語文老師曾在父母跟前誇讚過自己的作文出色,所以沒有引起他們的懷疑。
田媽聞言,驚喜交集,“稿費?有多少?”
小說被錄用得到的稿費可比買衣服掙的錢更讓她感到高興。
田嬌把匯款單拿給她看,“400元。媽,即使不賣包子不賣衣服,我也能靠自己掙夠學費和生活費,您和爸不用操心啦!”
田媽捧著匯款單看得目不轉睛,喃喃地道:“真好,真好!寫文章竟然能賺錢。”
真是前所未聞。
壓在肩膀上的山倏然化作粉末,一身輕鬆。
田嬌拿回匯款單,笑眯眯地說道:“明天賣完包子我到街上把稿費取出來,留著交學費,每學期300元,剩下的錢交校服費、軍訓費,媽就不用太辛苦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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