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志最擅長的是56式半自動和56式衝鋒槍。
1979年爆發中越邊境戰爭,戰前中國步兵班中除班長裝備56式衝鋒槍外,其餘士兵仍較普遍地裝備56半。
換了熟悉的槍之後,張志就像換了一個人,整個人都變得像一隻縱橫山林的狼,眼神特別犀利,身上散發著一股冰冷的氣息,下意識的左顧右盼不知道是在找敵人還是在找掩護。
打靶的時候設計精度提高很多,瞄準的話五十米左右命中率八層左右,移動靶射擊四層左右,這已經是比較高的命中率了。
相比起來,二戰時期,美國軍中大約兩萬發子彈才能打死一個敵人,抗日戰爭時期,600顆子彈才能擊中一個鬼子,3700顆子彈才能打死一個鬼子。
當然,那是大規模戰爭和武器精度較低導致的命中率低下,真正的職業軍人在小規模遭遇戰中命中率要高一些。
實戰中,張志這種老兵也打不出訓練時的命中率,畢竟打人不是打靶,對方是會躲的。
即便如此,王軒也很滿意了。
閒來無事,王軒便讓張志教他射擊,都說槍法是用子彈喂出來的,現在他不缺錢,子彈可以隨便打,同時他也要求張志多練習手槍射擊,畢竟以後不能揹著一把56式衝鋒槍上街,不論是市民還是警隊都會發瘋的。
一把小手槍更好隱藏,關鍵時刻拿出來做威懾即可,在現在的香港,動槍的時候很少,不是大家買不起也不是買不到,而是警方對這方面管控很嚴格,砍死人的話,只要沒人報警可以不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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