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明很快辭職,第二天辦好了手續,跑到衚衕裡來。
在文娛行業,經紀人是靠抽傭開飯的。
底層的小經紀人,手下藝人推不起來,經常沒工開。不但藝人在圈內難混,他們的經紀人也得餓死。
這般情況之下,為了生計,經紀人就得逼迫藝人去幹些見不得光的事。
吳明帶過好幾撥新人,當中混得最好的,是一個女藝員,曾經出演過某部都市偶像劇的女五號。
不過這女的後來攀上了高枝,跟公司的管理層搞在一起了,她嫌吳明沒人脈沒資源,於是一腳把他踢開。
對此吳明無可奈何,畢竟所有的合約許可權,都屬於公司,他就是個打工仔。
當聽到肥華說要請他來帶蘇合泰,還有什麼好猶豫的?
蘇合泰雖然還沒多少名氣和曝光率,但一首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已經是立足之本,只要不作死,靠著這首歌,他就能唱個十年八年的。
這麼多年的商演跑下來,得賺多少錢?
歌手賺錢了,經紀人那份少得了嗎?
這樣的機會,簡直等於天下掉餡餅。
要是吳明連這點都看不明白,真白在這個圈子混那麼多年了。
來到衚衕院子,很快見到了肥華口中讚譽不絕的那位“大老闆”,詞曲創作天才級別的男人。
譁,果然年輕、帥氣、一看便是明星範!
吳明滿臉堆笑,近乎獻媚地自我介紹:“行哥好,我是吳明,大家都叫我老二。行哥,你以後就叫我‘二肥’好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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