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了市區,唐文凱忽然將車停在路邊。
“停這裡幹嘛?”
莊嚴看了一眼車外。
這裡不是自己家所在的小區。
“我說你什麼好呢?”
唐文凱指指路邊的一家花店。
“你既然打算和弟妹擺酒結婚,好歹也要準備一束花。”
他看了看錶。
“現在時間還在,你回去還能趕得及下廚給弟妹炒幾個菜什麼的,一輩子結婚擺酒就一次,不正經點能成?你不會蠢到連菜都不會炒吧?”
唐文凱一連串的質問,讓莊嚴有些無地自容。
炒菜他倒是會,好不好那是另說。
既然連唐文凱都這麼說了,自己還有啥好說的?
說起來,雖然法律上現在自己和林清影已經是合法夫妻。
可是按照傳統來說,酒席是一定要擺的。
莊嚴從不覺得自己是個對傳統循規蹈矩的人,擺酒席在他眼裡也僅僅只是一種形式。
如果換做莊嚴從前那種桀驁不馴的性子,他不會考慮別人的感受,會認為結婚就是倆人之間的事,自己對自己負責就可以。
但現在的莊嚴已經學會站在別人的角度考慮問題了。
自己是年輕人無所謂,可兩家的老人呢?
那些可不是年輕人,辛苦一輩子將兒子女兒拉扯大,誰不願意親自坐在太師椅上等後輩給自己磕頭上茶,然後喜喜慶慶給小輩遞上紅包,說一句白頭偕老早上貴子?
還有就是那位暴脾氣的大舅哥林建軍。
就一個寶貝妹妹,就這麼無聲無息嫁給自己,連個酒席都沒有,人家好歹還買了一棟別墅,又給自己妹妹投資了一大筆錢在這裡建立了一個海洋養殖專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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