後來我又遇到方翠衡。
他變了。
留長頭髮,也不穿女人衣裳。
寸頭,長出毛刺,坍塌在頂上。他將那些大紅大綠的修飾抹去,露出清清白白的一張麵皮。
像我最初認識的他。
他望著我,皮肉褶了又褶。那簇火早已熄滅,死沉,像一潭膿水。
他說:“好久不見。”
我回:“是嗎。”
那天我莫名覺得,他有一半死了。
盯著我,卻不敢再靠近。連手也不敢伸,只是隔在一方,像要記住我最後的模樣。我沒有走近,任他看著,他忽然笑了笑,朝我說:“蕭欠。”
“我們終於一樣了。”
我站在原地,沒有答話。
他跟在我身後,卻常隔了一步之遙。
我一路走,沒有回頭。
我們走過大街小巷,走過清早菜場。紅肉腥味,菜葉青味,混著泥水黑土,大潭小潭坑坑點點。一排排人踏過去,講價錢,剁肉,砧板木頭。那是人間的穢味。
他沒有出聲,只是跟著我。
人潮川湧不息。
我們無人在意。
他沒朝我問起羅縛。
我也以為我要忘記。
我們在立於極靜。仰頭,菜棚高頂,一層藍色雨布,漏了些許縫隙。我時常質疑虛幻。我有些分不清真假。我常看不清,究竟有沒有認識過一個人。
我看著天地,卻找不到一點我們相識的痕跡。
直到有人擦過我肩膀,將我撞倒在地。方翠衡跑來摟住我,替我擦乾臉頰,將我從泥水裡托起。
我低頭看他。我說:“我懂你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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