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漢靈帝還真特麼是個奇葩!”
獨自一人坐在書房中,一邊喝酒,呂布一邊暗自搖頭。
雖然被封為郡守,但二千萬的買官錢依然不可避免。
所幸,可以先給四分之一首付。
即五百萬錢。
剩餘一千五百萬錢,以後每年五百萬,三年付清。
“你他孃的明年四月就要死了,這麼半年時間都要斤斤計較,當能帶進地下不成?”
對漢靈帝的貪財,呂布也是無語了。
堂堂大漢天子,在錢財上如此計較,真是天下奇聞。
“剩下的錢,一個字也別想要,奶奶的!”
飲下一樽酒,呂布憤然道。
哥賺點錢容易嘛?
“怪不得鎮壓黃巾起義後,劉備只得一個小小的縣丞,而功勞相當的孫堅,卻能成為秩比千石的軍司馬!”
後世都說,那是因為劉備沒有賄賂宦官。
但現在呂布保持懷疑態度。
“區區織蓆販履之輩,湊得出一千萬錢?哪怕是首付的二百五十萬?”
如此算來,才是合理!
劉備又不是什麼愣頭青,花錢能買到官,為什麼不幹?
之所以不花錢,無非沒錢罷了!
非不願,不能也!
劉備不僅沒錢買郡守這樣的二千石大員高官,連縣令都買不到。
須知,一縣之尊,權力也是很大的,年俸同樣不菲,達到了一千石!
如果要買,需要一千萬錢,首付也要二百五十萬!
劉備當然不是二百五。
不,劉備沒有二百五十萬錢!
所以,得到一個縣尉,已經是劉備的極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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