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世界上沒有哪個亡命之徒會是傻瓜。
鄭初之所以能逃過那麼多次追殺,能在哈茲鎮這種廢墟城鎮存活,能成為一個危險組織的線人的原因,有很多。
比如他夠聰明。
又比如,他夠能忍。
他能忍著手掌穿心的劇痛逃到車上,也能忍住雙手被炸爛的劇痛,引沈歡上當然後狠狠咬爛某顆裝有炸藥的牙齒。
他知道自己活不下去,但就是死,他也要拉個墊背的。
就像帕瓦在餐廳用的紐扣炸彈一樣,鑲嵌在牙齒內的炸彈威力未必有多大,但給兩個腦袋炸開窟窿,還是沒問題的。
沈歡還真沒預料到他會玩這一手,但他反應速度卻夠快。
眼見鄭初眼神變化時,他已經來不及跳開,他能做的,就是抬起胳膊,擋在身前。
砰!
鄭初的腦袋就跟爛西瓜似的炸開,沈歡胳膊上的皮衣外套也被炸開,炸得他皮開肉綻。
沈歡忍不住罵了聲,連退數步看向自己的傷口:整個左臂,都出現了大面積的燒傷,面板破壞很嚴重。
不過好在沒傷到骨頭。
“幸虧哥們發現的即使,不然臉上得多個窟窿。”
沈歡疼得嘴角抽了下,看著沙地上那具爛頭屍體,心中竟然有些發毛。
他殺過不少亡命之徒,但像鄭初這種,接連遭到打擊竟然還有餘力反擊的,少見。
如果鄭初身後更好,最後眼神沒有變化,沈歡恐怕已經著了他的道了。
“可惜了,還沒問出老地方在哪。”
Loading...
未載入完,嘗試【重新整理】or【關閉小說模式】or【關閉廣告遮蔽】。
嘗試更換【Firefox瀏覽器】or【Chrome谷歌瀏覽器】開啟多多收藏!
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,可以切換電信、聯通、Wifi。
收藏網址:www.mobvista.cc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