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蹦迪喝酒當小三,但是我覺得我是個好女孩。我的家庭很好,父親一個爛賭鬼所以他註定就找了一個婊子,沒有什麼合適不合適。相反他們覺得很合適,世界之大奇葩到處都有。我和弟弟出生在這個家庭,不知道怎麼就活到了這個年紀。真的是很幸運的長大了,高中的時候父親和母親就說了,你一個女孩家唸書幹什麼,找個金主嫁了才是最好的。
不甘心真的是不甘心,送快遞、送外賣、發傳單、做銷售,所有的苦都能吃。直到遇到那個金主:“哦?錢啊?幾千塊錢的事,給你十萬……以後我就包養你了。”十萬啊,那是多大的數字,十個一萬一百個一千,真的是太多多到她都不敢想象。原來只要伺候好金主,上學、衣服吃飽、包包什麼都不是問題。所以我拼死拼活得到的……不過是別人更大的羞辱麼?
在學校別的女孩有著平凡的快樂,她就在後面看著。她和室友關係不好,她們幼稚的就像是個傻子,生活的那麼無憂無慮。她早早起來化妝換新衣服,外出去給金主一起嗨皮。各種場所都去過,這個骯髒的社會這個底層,真的是讓人抬不起頭。
察言觀色喝酒陪玩、可以說所有不該學的她都會了。後來金主倒了,沒有關係陪酒女她也擅長。當然關鍵是還需要尋找一個金主,她覺得自己不是學習的料,所以要多攢點錢給自己買個房子。給自己準備好多錢,到老了孤苦無人的時候,最起碼她還有好多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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