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蘇昱按照習慣做事。
一早起來,他就準備了十首歌,送給江絃歌,以此邀請她加入新潮流傳媒公司。
如果算上今天的十首歌,蘇昱已經連續送了十天,總共有一百首新歌,只要江絃歌願意加入新潮流傳媒公司,這些歌就全部屬於她的。
而且,他是以群星的名義,送出這些歌的。
以群星現在在歌壇的地位和人氣,以及歌曲的受歡迎程度,以他為署名的歌,可是相當值錢的,一首十萬,不帶討價還價的,都大把歌手想要,有多少想要多少。
如果一首歌十萬元,那一百首歌,就是一千萬了。
更何況,蘇昱給江絃歌準備的歌曲,可不僅僅價值十萬一首,如果拿出來公開出售的話,怕是一百萬都有人願意買走。
因為,只要是以他名義出的歌,無論是自己唱的,還是給其他人唱的,其創造的價值,都遠遠高於一百萬,加上他為江絃歌準備的歌曲,都是精品,價值就更高了。
這一來,一百萬一首歌,也是完全不愁賣的。
所以,蘇昱給江絃歌準備了一百首歌,已經是非常大氣的做法,不知道讓多少人羨慕不已,都恨不得替江絃歌答應下來。
可是至今為止,江絃歌還是沒有答應加入新潮流傳媒公司。
江絃歌遲遲沒有答應,也讓蘇昱有些著急了,他是很希望她可以加入新潮流傳媒公司,更是希望她近期可以參加《歌王》。
他都已經想好了,如果江絃歌加入新潮流傳媒公司,就馬上為其安排參加《歌王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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