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很關鍵的。另外,範克勤決定,在式槍的時候,可以在郊外打死幾個動物什麼的。兩個人又確實是從郊外回來的,所以就咬死了,是用這把槍去了郊外打獵玩。
在這種情況下,對方就算往下查,是查不到實證的。雖然說對特務來講,不需要什麼證據。可自己童家女婿的身份畢竟在這裡擺著呢。在查不到任何實證的情況下,暫時脫身也大機率不成問題。只是肯定要面對的是童大小姐,甚至是童父的責問了。
畢竟槍是狙擊槍,童父最最起碼的也肯定會心生疑竇。另外,自己現在的隱藏身份,是來自歐洲的一個華人。本身來歷算是很神秘的,不出事那肯定是一切都好。但有了這種事,那真是必然會被人注意的。是以,那個時候,為了安全,恐怕就要退出上海了。
把所有的事情都考慮到,這是範克勤的風格。最終他確定自己即便是槍支被發現,也應該可以逃脫後,本就堅如鐵石的心裡,那就更加有底。
白豐臺開車來到了郊外,沿著路左轉又繞的又行駛了將近一個多小時。這才把車停在了一個一片野地前。
白豐臺道:“亨哥,你等我一下。我去把槍取回來。”
“好。”範克勤答了一句,就看白豐臺下了車子。走到了土路和野地交合的邊上,點了根菸後,伸手在褲腰的地方忙了一會,然後雙手交叉。就好像是在小便一樣。
事實上白豐臺真的在小便。然後好似開完車的後遺症一樣,一邊撒尿一邊左右活動,晃悠著脖子。實則,藉著這種東西,他再觀察周圍的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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