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不奇怪,後世的資訊大爆炸的年代,小偷還明白的。自己小偷小摸如果被抓住了,最多判個幾年。甚至自己態度良好,或者是情節較輕的話,也就進個勞教所,被教育一段時間。但是要弄傷了人命,那自己的性質就不一樣了,恐怕也得償命啊!
但是這個年代的小偷可是不一樣的,偷的如果順利,那就偷!畢竟在對方不知道的情況下把錢拿來,能避免一些麻煩,那就避免一些的好。但是如果不能偷,找到機會可以搶。然後隨身攜帶一把刀子來防身,或者是威脅對方時,都能用得上。
是以範克勤把刀子拿在手裡後,毫不猶豫的將對方衣領一提,跟著刀子在中間的梗嗓咽喉就紮了進去,噗的一聲,扎進去了能有三寸。
跟著,範克勤左手扶著刀把,右手張開手掌,往下一掌拍在了刀柄上,把刀子往裡猛地再次猶如釘釘子一樣,再次捅進去一截。
對方帶的刀子是有血槽的,這就是範克勤為什麼先把對方的衣領提起來的原因。這樣血液噴射,被衣服領子擋住,自己就能夠乾乾淨淨的。
鬆開刀子的時候也有講究,他畢竟沒有帶著手套,雖然這個年代指紋檢查沒有後世那麼普及,但也是有了這個技術的。是以他是划動著鬆手的。
什麼意思呢?就好比你如果垂直按一下玻璃,在垂直抬起,那麼玻璃上一定會有你的指紋。
但如果你按一下玻璃,卻不要抬起,而是往旁邊猛地一劃,從玻璃的旁邊劃過,那麼你的指紋就不會留在玻璃上了。最起碼,是不清晰的,只是極小的一部分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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