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店這種地方,本就魚龍混雜,正因如此,這些店裡的內保隊長,普遍都是在社會上有一定聲望,能鎮住場面的大混子,而且願意來酒吧捧場的,也是江湖人士居多,所以平時在遇見鬥毆的時候,只要沒鬧出什麼太惡劣的後果,店裡是很少報警的,通常都是由內保隊長說和,然後打壞的東西,你們該賠償就賠償,至於接下來的恩怨,自行處理。
至於發生在店門外的鬥毆,那麼監控壞了,也是夜店在面對鬥毆的時候,給出最多的藉口之一,他們不願意配合警察的調查,首先是因為這件事跟店裡無關,其次也是因為誰都不知道,在外面打架的人,自己是不是能得罪得起,而且夜場幫助警察抓人這種事,一旦在社會上擴散開來,也容易影響夜店的聲譽,而警察面對這種說辭,也沒什麼好的解決辦法,畢竟監控壞了,並沒有觸犯到法律。
因為楊東等人在漫漫酒吧門前的鬥毆,並未造成什麼嚴重後果,按照派出所的流程,多半都是調解處理的,可即使是調解,也得先捋清楚案情,定一個責任,加之匡宏等人都是混跡社會多年的老混子了,所以互相之間幾乎沒怎麼對口供,就整齊劃一的把責任推給了對面的劉悅等人,這樣一來,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,作為本案唯一目擊證人的張士傑那份口供,則顯得尤為重要。
於志廣在聞姓副所長的辦公室逗留了五分鐘左右,先是去匡宏所在的辦公室露了個面,隨後便向隔壁的辦公室走去,一推門,正跟坐在椅子上的張士傑四目相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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