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朝立國本身就是秦代制度和周代制度互相融合的產物。
它既不像周朝那樣裂土封侯直接把權力交給地方,也不像秦朝那樣完全由皇帝把持地方官員的任命,形成徹底的中央集權。
漢朝則是兩者兼有,融合兩者之長,但是也產生了如此這般的弊端。
但是此時此刻,對於郭鵬來說,這種規則毫無疑問是有很大的好處的。
郭鵬做校尉的時候,沒有自己闢官的資格,只能靠碰運氣和家庭出身以及個人威望拉攏人才。
這樣可以拉攏到的要麼是自己家人,比如曹氏兄弟和夏侯兄弟。
要麼是出身不佳沒有門路的寒門讀書人,比如程立。
要麼就是純粹的底層黎庶,比如趙雲,還有關羽和張飛。
還有就是雖然有錢但是社會地位低下的商人,比如糜氏。
其他人,但凡有一些社會身份的,都不會來投靠郭鵬,因為郭鵬不能讓他們做官,法律意義上,郭鵬沒有自己任命官員的權力和資格。
程立這個長史,臧洪的軍司馬,夏侯兄弟和曹氏兄弟等人的軍侯屯長之類的,都是軍隊公職,郭鵬舉薦,朝廷署任。
法律意義上,他們和郭鵬之間沒有第二重君主之間的關係。
所謂『主公』或者『明公』,都是有開府資格的高階軍官或者官員才能被稱呼的。
朝廷裡的三公,重號將軍,地方州刺史州牧,還有郡太守和國相,這些官員都有開府闢官的資格和權力,才能被稱為『主公』或者『明公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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